出版伦理


 

 

为加强《西北植物学报》的学术诚信建设,规范论文撰写、评审、编校、出版过程,抵制学术不端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T 174-2019)、《科技期刊出版伦理规范》、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COPEhttp://www.publicationethics.org/)相关出版伦理规范等有关条款,结合本刊实际情况,制定《西北植物学报》论文作者、审稿者、编辑的伦理规范。

 

一、作者伦理

作者需要确保论文不涉及国家机密或知识产权侵犯。

作者应遵守论文“五不准”原则:不准由第三方代写论文;不准由第三方代投论文;不准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不准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不准违反论文署名规范。

引用的来源应在参考文献中标明,并以文献引用的形式提供列表。作者应对论文的真实性负责,必要时有责任配合编辑部要求提供原始数据(图片)、基金项目合同书等证明材料。对论文所获得的科学支持和咨询应表示感谢。作者应尊重审稿人和编辑的建议和意见,并同意将著作权转让给《西北植物学报》编辑部。

作者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重复投稿

作者负责确保所提交的论文的原创性,不得进行伪造、欺骗或抄袭行为。论文不应同时提交给多个期刊,在任何语言的其他期刊或媒体上发布其内容,也不应在从编辑部接到拒稿通知之前提交给其他期刊。

(2) 抄袭

抄袭包括未经适当确认或同意直接复制或改写他人作品。这包括观点、数据、图片、音频、方法、文字和未发表作品。任何形式的抄袭都是不允许的。

(3) 作者署名

作者署名应限于对研究工作有重要贡献的人员。重要贡献者应被列为共同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他参与研究工作的人员应被致谢。没有做出实质性学术贡献的人员不应被列为共同作者。作者需在下载中心下载《作者声明表》,说明每位作者的贡献,填写签字后提交。

(4) 重复出版

作者不应故意将已经发表的论文或数据作为原创材料提交,除非明确说明或适当引用。

(5) 伪造或篡改

伪造或篡改指的是作者故意制造、篡改数据或结论,或使用不是源自实验或研究的数据或结论,以及伪造或篡改资金来源、审稿意见和相关信息。任何形式的伪造都是不允许的。

6)利益冲突

所有作者必须披露全部潜在的利益冲突。当作者(或作者的机构/雇主)的财务/个人/从属关系可能影响到作者的决策、工作或稿件时,便认为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当稿件中提及某些产品时,作者还应披露是否与这些产品的竞争产品存在利益冲突。作者在投稿时作者须告知与该研究有关的潜在利益冲突(即:是否有经济利益或其他关系造成的利益冲突),作者需在下载中心下载《作者声明表》,说明利益冲突,填写签字后提交,没有利益冲突时也应声明不存在利益冲突

以上作者伦理道德规范,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本刊将采取拒稿、撤稿等措施。情节严重者将在两年内拒绝其投稿。

 

二、审稿人伦理

(1) 审稿人应坚持公正、公平、保密和及时的原则,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评估稿件的原创性、学术意义以及应用价值。审稿人应对研究方法的适当性、研究设计的严谨性以及结果和结论的准确性和适当性提供公正评估。评估应能够帮助编辑做出决策,并对作者修改稿件提供建议。

(2) 对稿件的评价应集中于学术方面,杜绝个人评估或人身攻击。对稿件的选择不应受作者的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或社会地位的影响。审稿人应明确表达其观点,并以充分的论据和事实来支持其结论,。

(3) 审稿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稿。如果无法按时完成,应向编辑部说明原因,并尽快将稿件退回。作者可以向编辑部推荐审稿人,但审稿人不应在未经编辑部同意的情况下将审稿工作交给他们的学生或同事。

(4) 所有审稿意见和信息应保密,不得用于个人用途,也不得与他人共享或讨论。未经作者同意,不得使用或发布稿件中包含的数据、观点和结论。

(5) 如果审稿人在审稿过程中发现所审稿件与已发表的作品存在相同或相似内容,应向编辑部报告。

(6) 审稿人应避免审阅与自己存在利益冲突的文章,以避免与作者、作者工作单位或隶属组织产生利益冲突。

(7) 如果审稿人发现所审稿件与自己正在进行的研究存在相似之处,则不应压制或贬低作者的论文。

 

三、编辑人员伦理

编辑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出版伦理和规范,及时、公正地处理所有稿件,尊重作者的研究成果和审稿人的意见,对作者和审稿人信息保密。

(1) 编辑人员对期刊的所有编辑流程负责。这包括促进期刊的发展,确保高质量、及时出版稿件。编辑人员应遵守编辑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政策,并在选择文章时遵守诽谤、侵权和抄袭的法律法规。

(2) 编辑人员应确保审稿记录的真实性,并对审稿和修订过程相关的所有材料保密。除向通讯作者、审稿人和编辑委员会成员提供必要的信息外,编辑人员不应向他人透露提交的论文的任何细节。

(3) 选择、接受或拒绝稿件应仅基于原创性、重要性、清晰度和与期刊学科范围的一致性。

(4) 编辑人员应尊重作者的观点和写作风格。对文中关键信息的修改应取得作者的同意。

(5) 编辑人员必须避免进行任何有损学术伦理的利益交换。

(6) 编辑人员有责任预防、调查和处理一稿多投和重复出版等学术不端行为,仔细检查和审核新提交的论文。一旦确认学术不端行为的情况,编辑人员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布更正、澄清、撤回或道歉声明。编辑人员有责任追究作者和审稿人的不当行为。

(7) 编辑人员应确保作者提交的信息不用于编辑人员或他人的研究。在盲审过程中,应保护审稿人和编辑部其他相关人员的身份信息。

(8) 编辑人员应鼓励学术讨论,并有义务回应与审稿人不同意见的作者观点。编辑人员还应考虑出版失败的实验结果,以防止其他学者进行不必要的重复研究。

(9) 编辑人员有责任在作者身份、机构或作者顺序发生变化时,提醒作者可能存在的版权和知识产权风险。

(10) 编辑人员应确保论文的评估公正无偏。如果因竞争或合作而产生与相关作者、机构或企业的利益冲突或合作关系,编辑人员应考虑更换审稿人。此时主编或编辑委员会成员应负责审查此类论文。

   今日访问:2540    总访问量:24681214

版权所有:《西北植物学报》编辑部

技术支持:北京勤云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