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伦理


《西北植物学报》出版伦理规范

 为加强《西北植物学报》的学术诚信建设,规范论文撰写、评审、编校、出版过程,抵制学术不端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T 174-2019)、《科技期刊出版伦理规范》、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COPE)相关出版伦理规范等有关条款,结合本刊实际情况,制定《西北植物学报》论文作者、审稿者、编辑以及出版者的伦理规范。

一、作者伦理

作者应遵守论文“五不准”原则:不准由第三方代写论文;不准由第三方代投论文;不准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不准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不准违反论文署名规范。

1. 作者应对论文的真实性负责,必要时有责任配合编辑部要求提供原始数据(图片)、基金项目合同书等证明材料。

2. 作者投稿时必须做出以下承诺:所投稿件无一稿多投、重复发表、署名不实、抄袭剽窃、弄虚作假、虚假注释、引用他人著述未注明出处等无学术不端行为。
3. 作者在投稿时必须签署《西北植物学报》论文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与代理授权书,且要求全体作者签名。

4.本刊不接受共同第一作者署名。所有署名作者对论文应有实质性贡献。

 二、审稿者伦理

1. 审稿专家应坚持公平、公正、保密、及时的原则对稿件做出公正的专业评审意见。不得泄露作者的研究内容。

2. 审稿专家应及时评审稿件,如不能按时评审返回,应及时告知编辑部并退审,可推荐审稿人。未经编辑部同意,审稿专家不得擅自委托自己的学生、同事等代审。

3.审稿专家发现来稿观点错误、知识性错误、严重抄袭、数据有伪造嫌疑,应向期刊编辑部反馈,并给出明确的审稿意见。
4.未经作者同意,审稿专家不得擅自将论文中的有用信息用于自己的相关研究。

5. 审稿专家应对稿件存在的各种问题(研究方法是否得当、科研设计是否合理,结果、结论是否准确,是否存在伦理问题、泄密情况等)给出详细的修改意见,帮助作者提高论文质量。

三、编辑伦理

1. 编辑应公平、公正、及时地处理每篇稿件,并根据论文的重要性、原创性、科学性、可读性、研究的真实性及其与期刊报道范围的相关性作出接受或拒稿的决定。

2. 编辑应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向作者透露审稿人信息,不得向编辑委员会、审稿专家以外的任何人泄露作者的论文信息,不得擅自将论文中的数据信息用于自己的相关研究。

3. 编辑不得受利益驱使干预同行评价,应保证同行专家的独立评审,以确保同行评议的公平公正。

4. 编辑对作者的申诉应慎重对待,组织集体讨论或请评审专家重新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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